未登录只能看3分钟哦,马上登录
孟子曰:天时不如地利,地利不如人和。
虽然“人和”是战争中最关键的因素,但是如果能够控制“天时”、“地利”,无疑能够大大增加胜算。
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,对于准备发动诉讼的时间和地点,应当如何选择?
1 月 10 号晚 8 点,北京德恒(苏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、IPIQ 知产诉讼班金牌讲师吕成伟先生做客智慧芽学院直播间,为大家分享原告在侵权诉讼中应注意的天时和地利因素。
Q&A实录:
1、影子被告,是否会被认为是诱导?就像以前的打假者不被认为是消费者一样。
一般来说,在专利侵权诉讼中,采用影子被告的策略,大部分法院不会在这个问题上细究,因为国家要鼓励专利权人维权,也要率先培养出一批知识产权审判能力过硬的法院,所以国家是鼓励专利权人通过一系列合法的操作,将案件管辖放在对自己有利的法院的。
专利侵权中的“钓鱼”和您讲的打假是两码事。打假者不被认为是消费者,主要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,看消费者是不是因为商家的欺诈,产生了错误的认识,才购买了产品,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款,外加额外的3倍或10倍赔偿的(食品、药品10倍赔偿,其余3倍赔偿);打假者因为是“知假买假”,所以不属于“因商家欺诈产生了错误认识”,因此只能要求原价退货,无法享受到3倍或10倍的额外赔偿。而专利侵权诉讼,本身就是原告明知被告侵权才提起的,采用“影子被告”纯粹是为了取证,本身就不涉及消费者的认定。
但是,如果在取证的过程中,“钓鱼”痕迹太明显,例如在订货合同中要求对方确认很具体的技术特征,可能会影响最终的判赔额。
2、影子被告承担怎样的风险呢?影子被告与原告之间是否需要事先签订相关合同?
影子被告本身会被原告起诉,如果原告不撤诉,将有可能承担停止侵权等责任;如果不希望影子被告承担责任,则应当由原告和影子被告签订一系列符合交易习惯的合同,事实上无论影子被告是否与原告是“一伙”的,只要销售侵权产品的事实存在,那么就是《专利法》第十一条规定的侵权行为,将其列为被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,原告亦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撤回对该被告的起诉,也属于处分自己的权益,符合法律规定。
3、请教您,对于已经购买了大型设备存放在其厂区的使用人,我们应该怎么进行取证,或者取证到什么程度,才能立案后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?
这个问题涉及到取证,理论上不属于本次课程的内容,建议可以听一听后续IPIQ课程的取证课。这里简单讲一下:对于实在难以取证的,可以先拍摄一些照片,确定设备摆放的位置,作为初步证据,在立案时申请证据保全。一般来说,知识产权专门法院/法庭对于这种申请,只要原告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和初步证据,都是可以去保全的。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【小广告】IPIQ知产诉讼进阶课程火热报名中,60天迅速提升诉讼软实力~
授课讲师:双证律师、学院2017金牌讲师吕成伟
适宜人群:企业IPR,服务机构IP从业者,企业法务,企业高管,对知产诉讼感兴趣者
课程内容:专利诉讼的整体策略、知产刑事案件综述、专利侵权诉讼中的技术比对、知产诉讼之原告被告应对策略,知产诉讼中如何取证等
开课时间/截止报名:2018年1月15日
656296a5
讲的真透!
乔雪
学习
CPUAlex
学习
theeastlake
感谢老师分享
CPUAlex
学习
qunyan.kong
打卡
CPUAlex
学习
CPUAlex
学习
棕熊专利局
谢谢老师的分享~
棕熊专利局
谢谢分享
caugcy
谢谢分享
rd17
谢谢
午夜屠猪男
谢谢分享
rd17
谢谢
午夜屠猪男
感谢老师的分享~
棕熊专利局
感谢老师的分享~
caugcy
谢谢分享
棕熊专利局
感谢老师的分享~
caugcy
谢谢分享
熊猫烧香
感谢老师的分享~